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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評論文章

楊佳羚(2013.12.23),小孩自己帶才不會輸在起跑點?不同育兒論述的競逐。巷仔口社會學。

資料來源:http://twstreetcorner.org/2013/12/23/yangchiling/comment-page-1/#comment-18314 (2015.07.28查詢)

 小孩自己帶才不會輸在起跑點?不同育兒論述的競逐

Posted on 2013/12/23 


楊佳羚 /高師大性別教育研究所

 

◎挑選幼兒園 這件大事

三年前,帶著快滿四歲的孩子回台灣的第一件大事,就是找幼兒園。還在瑞典時,才三歲多的路比,已經從媽媽和朋友的對話得知台灣幼兒園的現況,對我千叮萬囑地說:「媽媽,我絕對不要去要寫字的幼兒園!」

其實不用她交代,我們選幼兒園只有三大原則:一、不選連鎖式的幼兒園,從《血汗超商》這本書就可以讓人了解,連鎖企業總是肥了大老闆,苦了第一線的員工;二、不選雙語幼兒園,除非它的雙語是母語及官方語言;三、不選要寫功課的幼兒園。

後來我們很幸運地在新竹找到一間私立幼兒園,其中一位老師是地主的女兒、園長自己就是老。那裡的老師平時都用客家話互相聊天。路比回台灣學的第一首歌就是「天公啊,落水哦,阿妹啊~」,讓不認識的人以為她是客家小孩。那裡吸引路比的就是暑假「一三玩沙、二四玩水、星期五做古早味」的課程、游泳池、腳踏車、以及給小孩種菜的菜園[1]。雖然她們還是有美語、MPM數學之類一般私立幼兒園都有的課程,但經我確定「美語都是隨便上,都在玩」之後,就很放心地讓小孩上學去了!

一年後,我找到專任工作,選擇移居高雄的原因之一就是孩子的幼兒園。早在孩子七個月大、我們和瑞典教師一起參訪五甲社區自治幼兒園時,我就向園方登記排隊──雖然當時的我根本不知道何時才能回台灣、也不知回台會落腳何處。這家幼兒園是非營利的私立幼兒園,強調「公民共辦」與「社區參與」。公部門只提供設立時的補助及較便宜的場地提供租用;承辦的民間機構則在運作後自負盈虧。承辦幼兒園的彭婉如基金會,師法自瑞典的「參與式民主」(participatory democracy),成立「社區自治委員會」,結合官方(主管機關代表)、民間(包括基金會代表與社區代表)及相關利益團體(在此為幼兒園教師及家長)而組成。課程方面,則完全沒有制式課表、沒有課本或作業。從孩子的經驗發展主題教學,帶孩子到社區認識植物與環境、和社區的人互動、並參與社區公共事務。在社區社福中心活動或是高雄反核遊行中,總有五甲社區自治幼兒園的參與。

我演講分享我的選擇幼兒園經驗時,似乎十分違背一般的主流想法。有些家長說,雖然她認同我的作法,但發現自己和別人不一樣時,仍然備感壓力。別的家長總是努力栽培小孩,別人家的孩子兩歲就會背唐詩、三歲就會認字讀書、無論是ㄅㄆㄇ或加減乘除全都難不倒,還可以表演鋼琴、小提琴、芭蕾舞…,相較之下簡直就讓人覺得自己是「懶惰的父母」。

這就像是梁莉芳在「做媽媽」的社會學觀察中所提到的:「完美媽媽」的規訓。敏感的讀者也會發現,「親職」論述對「父母」的規訓,其實只有針對「媽媽」,因為父親並不被如此期待。只要能像房子與房車廣告裡的爸爸一樣,可以「給」妻子兒女一個窩、能掌握方向盤,在假日「帶」全家出去玩,就是成功的男人、頭頂上有光環的父親;而媽媽只要少做了一件事,不管是沒餵全母乳、沒精讀育兒寶典、沒選購能刺激小孩發展的教具書籍、沒送小孩去學各式才藝,就是「不盡職的媽媽」。

◎孩子還是要自己帶?台灣與瑞典的育兒論述比較

更有意思的是,無論我如何強調易子而教的好處,大力稱讚瑞典幼兒園老師如何訓練小孩獨立生活與獨處的能力,可以讓當媽的我一派輕鬆,但是當我跟別人講到「我們家小孩一歲又兩週就開始上幼兒園,她把幼兒園當小學念了六年」時,反應從輕微的搖頭到大聲高呼「夭壽!怎麼那麼早」,全都反映了她們的不認同──因為「小孩還是要自己帶」!

然而,正如前面提到的,「親職」論述最後滑到「媽媽」身上,所謂「自己帶」雖然人人會說,但最後帶小孩的責任還是落到女人的肩膀上。從主計處的統計中,可以看到2010年15-64歲已婚女性,最小子女未滿3歲的照顧方式有54.9%由自己照顧。雖然已比1980年的82.75%低,但其實仍遵循「自己照顧」的模式,只是由母親轉為「祖父母或親屬照顧」(此照顧類別的統計數據,從1980年的14.64%提高到2010年的34.74%)。亦即,1980年有97.39%未滿三歲的小孩是在個別家戶中由母親、祖父母或親屬照顧;2010年仍有89.64%。因此,台灣社會強調「小孩還是自己帶最好」的論述與實際育兒安排,在這卅多年來,並沒有太大的變化。

正如我曾在《台灣女生 瑞典樂活》書中寫過〈不同制度 不同母親〉,育兒應如何安排,也深受制度、論述的影響,背後有著不同的意識型態,也會對女性、親子、家庭,以及女性與家庭、勞動市場及國家的關係造成不同的影響。

以我之前生養小孩的國家──瑞典為例,我的小孩之所以那麼早就開始上幼兒園,是因為市政府有責任提供一歲以上小孩托育照顧服務;而且這樣的福利服務不限於瑞典公民才能享有,而是跟隨「居住權」而來,只要住在瑞典的小孩都能享有托育照顧與教育。正因為有480天的有給親職假,供父母在小孩滿七歲之前彈性請領,以及提供給一歲以上小孩的托育照顧服務,才讓父母不用在家庭與工作之間抉擇。2011年,瑞典1-5歲小孩有85%都在幼兒園的托育系統裡;在小學階段,課後照顧也涵蓋了74%的6-9歲小孩及17%的10-12歲小孩。普及的托育服務及支持父母就業與育兒的政策,使得瑞典有著高女性勞動參與率(平均勞參率82%)及高生育率(平均每個女人育有1.9個小孩)。

然而,這樣的情形在瑞典並非向來如此。在1960年代,單薪家庭仍是瑞典社會的常態,父親被認為是家中的經濟支柱,母親則被視為主要照顧者,只有不到2%的小孩在公立幼兒園裡(現今則剛好相反,瑞典的家庭主婦比例只有2%)!

即使當時瑞典社會的主流育兒論述為「小孩自己帶最好」,但社會中也開始出現對兩性「雙重角色」的辯論,認為應該讓兩性同時成為有職工作者與照顧者。這類性別角色的辯論與學術研究讓瑞典親職意識型態出現轉變,而學者也在委員會[2]的研究報告中生產出一套「反對論述」(oppositional discourse),把原先只被當成是「個別家庭」要去安排的照顧需求,轉變為國家政策要認真面對的「國家大事」。

委員會的研究報告指出,如果小孩在家和與外界孤絕的母親相處時間太長,將有害兒童發展。此外,研究報告也認為公共托育的專業教師將成為兒童「愛的資源」,使小孩能在公共托育的環境中成為具有民主素養的個人。研究報告中所援引的教育、兒童需求與兒童心理發展理論,打破了之前認為「小孩最好自己帶」、「應由母親在家中照顧小孩最好」的觀念。

除了委員會運用社會科學建立一套新的育兒論述,建議社會政策要協助雙親都能成為有職工作者與照顧者之外,1960-70年代的瑞典社會勞動力短缺及工運、婦運的社會脈絡,也使得全職在家女性成為勞動市場所欲開發的重要勞動力,而讓「女性」的托育照顧需求轉為社會必須承擔的責任。為了讓女性加入勞動市場,瑞典從1970年代開始一連串家庭政策的改變:1974年開始,原本的「母職假」改為「親職假」,讓女性走出家庭的同時,也提供男性回家照顧小孩的管道。1979年,家中有12歲以下小孩的父母,有權只工作六小時。而瑞典從1930年代就宣示的,要提供人民從搖籃到墳墓的照顧的「人民之家」理想,也是到了1970年代開始,才廣設保母與公立幼兒園的托育服務。

◎代結語:教育是投資,還是權利?

瑞典經歷了這樣的育兒論述競逐,才讓普及的托育服務得以建立。瑞典的托育照顧被認為同時是父母及孩子的權益,一方面使父母可以兼顧工作與家庭;另方面則使兒童能得到良好的照顧與教育。同時,也透過平等的照顧與教育機會,來減少階級差距,以免一再覆製階級凝視下的魯蛇人生。

我曾在大學通識及性別所課堂詢問學生:「教育是投資,還是社會權利?」結果,被爸媽一路「投資」到大學的學生們多數選擇了前者。然而,瑞典主流論述卻認為,教育是人民的社會權利,並希望透過教育消弭社會差距。像前面提到的育兒論述轉變,除了受到與性別平等息息相關的「性別角色論爭」影響,更重要的,乃是瑞典以工人起家的社會民主黨,將托育議題轉變為性別中立的「家庭議題」,以「階級平等」涵蓋「性別平等」。

 

楊佳羚文:小孩自己帶才不會輸在起跑點?不同育兒論述的競逐  

【圖為歷年社民黨得票率,可看出近來逐漸減少,新自由主義思潮開始影響瑞典】

資料來源: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Swedish_Social_Democratic_Party

近年來瑞典社會福利國家也出現新自由主義的轉向,以所謂「自由選擇」的論述來影響社福政策的改變,其中包括出現教育券鼓勵越區就讀。結果造成瑞典學校內的同質性變高(例如:來自瑞典白人中產家庭的學生在同校,具有移民背景的學生在另一校)、學校之間的差異變大(也就是被認為是「好校」與「壞校」學生的表現逐漸拉大),使得因階級、族群、地域的不平等加劇。不過,目前瑞典的幼兒園仍然維持其「非營利」的堅持,但研究也發現選擇親師合作的私立幼兒園以中產階級父母為主。瑞典福利國家的轉變,值得注意。

從瑞典拉回台灣,社會所盛行的「不讓孩子輸在起跑點」論述,就是將幼兒教育定位為可「投資」的「商品」(而非社會權利),才能讓家長大掏腰包,送小孩到各式才藝營利托育機構,也出現了私立幼兒園佔了七成的社會現象,而國家則是繼續袖手旁觀不涉入托育。

台灣未來的發展會如何呢?先不論揠苗助長的結果會不會讓孩子根本跑不到終點,我們不妨繼續觀察,台灣有沒有不同的育兒論述出現?這些論述對於既有的觀念與制度,會不會造成什麼樣的改變呢?

[1] 看了十分心動的新竹讀者,請不要來信詢問我這家幼兒園。由於地主的兒子們聽信炒作農地的仲介公司的話,決定將土地賣掉,也使得持分的姊妹們難排眾議。因此,這家優秀的私立幼兒園已因性別不對等的家庭協商、台灣農地炒作等因素,而無法繼續存在…。

[2] 瑞典的「委員會」,是由政黨代表、利益團體代表、相關行政單位代表及學者專家所組成,這些政策委員會負責研究、提供政府政策建議、或為已實施之政策進行評估與修改建議,其出版的報告由瑞典政府出版為人人可及的SOU系列報告。台灣的「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」的設計,就是參考自瑞典參與式民主的委員會制度。

參考書目

王舒芸(2011)。台灣托育公共化之研究。收錄於財團法人台灣智庫(主編)邁向社會投資型國家─就業與安全重大議題(頁63-109)。台北:財團法人台灣智庫。

Fraser, N. (1989). Unruly Practices: Power, Discourse and Gender in Contemporary Social Theory. Minneapolis: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.

Lundqvist, Å. (2008). Family policy between science and politics. In K. Melby, A.-B. Ravn & C. C. Wetterberg (Eds.), Gender Equality and Welfare Politics in Scandinavia (pp. 85-100). Bristol: The Policy Press.

Lundqvist, Å. (2010). Family Policy Paradoxes: gender equality and labour market regulation in Sweden, 1930-2010. Bristol: The Policy Press.

Roman, C. (2008). Academic discourse, social policy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families. In K. Melby, A.-B. Ravn & C. C. Wetterberg (Eds.), Gender Equality and Welfare Politics in Scandinavia (pp. 101-118). Bristol: The Policy Press.

SCB. (2012). Women and Men in Sweden. Stockholm: SCB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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